2)260 群英荟萃_大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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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文一贝尔握有版权的主动,重新划分利益时肯定是占据上风的。

  不过,就目前而言,埃文一贝尔还是维持了和弗里曼特尔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所以,有不同国家的代理商希望买下“流行偶像”在本国的制作版权时,埃文一贝尔都将谈判的权力授权给了弗里曼特尔媒体。

  不过,因为节目的版权有百分之六十都掌握在埃文一贝尔手中,而且他还注册了专利,可以说埃文一贝尔是拥有绝对话语权的人,所以弗里曼特尔媒体将版权贩卖给不同国家地区时都有专门和泰迪一贝尔开会讨论:忙碌中的埃文一贝尔只提意见,谈判的事都交给了泰迪一贝尔。

  从泰迪一贝尔那了解到,目前弗里曼特尔已经前后接洽过十二个国家了,不同国家都提出了不同的买断价格试图一鼓作气,将“流行偶像”的版权买下。所谓买断很简单,就是成为“流行偶像”如此选秀节目在本国唯一合法播放的机构。

  目前,已有包括印度、新加坡、挪威、法国等十二个国家买下了版权,总共收益高达四亿美元。在这些国家的合同之中,埃文一贝尔和弗里曼特尔媒体就版权问题进行了重新的谈判,埃文一贝尔大方地维持了英国“流行偶像”的那份合约,只拿下百分之六十的收益,还有选手的优先签约权,其他部分的分红都由弗里曼特尔媒体接手,和当国进行商谈。

  即使保持了原有的合同,埃文一贝尔也可以分到收益中的百分之六十,这就是两亿四千万美元,都属于埃文一贝尔当然还要缴纳巨额的税务。如此一来,十一工作室终于算是有了那么一点点底气了。

  现在,唯一没有将版权拿下的就是美国了,不是因为美国这里没有电视台看中了选秀,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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