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50章 战_都市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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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乐摸了下自己的胸口,清楚的感受到,即使在气的保护下,自己体内五脏六腑所收受到的强烈冲击。

  明明没有被打中,仅仅是被波及而已……

  金刚是将杀气肆无忌惮的释放出来,四处乱窜,而文宇的打法是将所有气凝聚于枪尖,被正中刺中怕是必死的,那里的气最凝练,几乎无坚不摧,然后枪头递减,枪身再递减。

  自己刚刚是被他攻击的气给波及到了。

  擦到了一点而已,整个胸口都像是烧起来了……

  陈乐低头看了下,发现自己胸口已经被溢出的鲜血染红了。

  好凝练的气!

  而且,这人把攻击距离掌握的很好,进退间,总能把自己置于长枪的攻击范围之内。

  一寸长,一寸强不是开玩笑的。

  一旦处在长枪的攻击范围之内,使用短刀的自己,就完全没有攻击的余裕,只能被动防守。

  陈乐刚刚试着突进,腾空,侧闪,都是想拉近两人的距离,但统统被抵挡掉了,唯一逼近的一次,也被对方用枪柄反击了回来,差点被横扫给拦腰斩了,极其凶险。

  枪的攻击距离实在太长,自己根本够不到他,就算用幻狐步也逼不近。

  而且这人战斗经验太丰富,对于距离的把控,以及防守同时的反击,都远在自己之上。

  陈乐有种像是小孩子被大人用手压着脑袋,不管怎么努力挥拳,都够不到对方的感觉。

  文宇也是看着陈乐,长枪背后斜指地面,淡淡道,“你好像,没有什么跟枪战斗的经验啊。”

  “……”

  被一眼看穿了。

  陈乐积累战斗经验最多的,其实要数暑假的两个月,但,对的人都是用刀,用枪,用匕首的比较多,很少碰到这种古代冷兵器的。

  文宇长枪轻轻一挥,与轻松写意间,便在地面留下一道长长的浅坑。

  “自古以来啊,长枪就是战场上最受喜爱的兵器,他的攻击范围最广,距离最远,点伤最高,对着盔甲有着强烈的穿刺伤害,哪怕是制作精良的钢铁盔甲,通常也受不住武者的一记长枪突刺。”

  “自古以来,长枪就有着百兵之王的美誉。”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文宇的长枪对陈乐的短刀,属于天生的兵器距离克制。

  “而短刀,在战场上,在正面较量上,一般是没人用的,这是刺客才会用的兵器,因为短刀的优点……”

  文宇说道这顿了顿,仿佛是对陈乐的无知感到不屑,摇摇头道,“你运气挺好啊,怕是连自己用的兵器属性都不清楚,就安然走到今天,至今为止都没碰到点像样的对手吗,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你今天就会死在这。”

  陈乐反驳道,“战斗不就是你死我亡吗,需要知道那么多?为了胜利,向着胜利前进,不顾一切打倒敌人就是了。”

  这就是陈乐一直以来的行动方针。

  他一般不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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