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五百零四章 人在江湖(上)_老街中的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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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他放着莫洛斯不杀,肯定另有隐情。”

  阿米娅撩开床单,露出布满针眼的粗壮大腿,“我猜测,应该是安常胜见到莫洛斯体格健壮,拿他当成了小白鼠,在实验一些新型毒品。金三角虽然是毒品的摇篮,但新型毒品的研发却没那么成功,国际市场一直是由北美和欧洲在当风向标,他们喜欢拿动物和罪犯当作试验品,来测试毒品的性能。莫洛斯身体素质非常好,适合他们反复试验,用来探测人类对于新型毒品的极限。”

  “安,常,胜!”赵凤声双目赤红,狠声道:“操他姥姥!”

  自从回国后,那种杀人的欲望,从未像今天如此躁动过,上一次,还是在巴格达亲眼目睹战友被残忍杀害的时候。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师弟,切记。”

  房间内又响起齐长歌醇厚的声音。

  “师兄,我才三十出头,能够做到不争不狂已经很不错了,不武不怒,那是神仙才能够达到的境界。”赵凤声压着怒火说道。

  “参禅悟道不分年龄,修为心性不论尊卑,你肩负着家族和师门的使命,任重而道远,不能够跟普通人相提并论。”齐长歌摇头说道。

  “家族的使命,不就是跟人争来斗去吗?为了钱,为了利,腹黑诡诈,无所不用其极。至于师门,有什么使命?”赵凤声疑惑道。

  “传宗接代。”齐长歌仰起大葫芦,喝了一口酒,含笑道。

  “上面有你,下面有奉先,我是最蠢,天分最差,最没用的一个,教弟子没耐心,看人又看不准,传宗接代这种事轮不到我。”赵凤声快步走到齐长歌面前,凛然说道:“师兄,我要杀安常胜!”

  “杀什么杀,你现在要做的,就是马上回国,好好替我孝敬师父。”

  齐长歌瞪了他一眼,“火家军在此地经营了几十年,树大根深,枝繁叶茂,你觉得杀掉火帅唯一的独苗以后,能够完好无损离开吗?即便你逃回到武云,按照我对火帅的了解,他会散尽家财,不惜一切代价帮儿子报仇。你希望你的妻子和孩子,天天活在被人追杀的恐惧中吗?”

  一想到小燕雀和二妮的生命遭到威胁,赵凤声立刻沉默不语。

  他不怕死,但决不允许亲人出事。

  复仇的火焰和亲人的安危,在胸中反复煎熬。

  “人在江湖,哪能一次不吃亏呢?”齐长歌轻叹道:“你又不是我,了无牵挂,为了老婆孩子,算了吧。”

  “我不杀他。”

  赵凤声猛地瞪圆双眼,指着身后的莫洛斯,“但至少要像他一样,否则我没办法交代给几条人命交代!”

  齐长歌挑起眉毛,不满道:“见过坑爹的,这坑师兄的,你是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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