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三九章 拆房顶和开窗户(五)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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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第一步。”

  “下一步,必要出现克伦威尔!”

  “这是有史可依的。”

  虽然荷兰的集权派,很多人其实暗地里是佩服克伦威尔的,甚至不少集权派认为现在的荷兰,缺的就是一个克伦威尔一样的“过渡者”。

  但是,反克伦威尔是荷兰的政治正确,在正式谈话中必然是反面人物。

  一方面,大权独揽,杀人,暴君,意识形态恨。

  另一方面,打的荷兰割地赔款,国仇。

  “我是尊重历史的,也是尊重尼德兰的传统的。更是尊重尼德兰建国的基础性文件的。”

  对现在纷乱的街头混乱定性之后,安东尼说完克伦威尔的例子,又说尼德兰的传统和基础性文件,本廷克伯爵听完后非常满意。

  这里面,有个类似于后世南北战争是否违宪的争论。

  荷兰立国的基础,是乌得勒支宪章。

  乌得勒支宪章规定了执政官的存在,也规定了执政官的存在。

  那么,反执政官这个人,是不违宪的;可要是反执政官制度,就是违宪的。

  之所以说要尊重历史和传统,也在于克伦威尔的故事。在反祖宗之法后,英国出现了“暴君”,这应该是欧洲最可以借鉴的革命的例子。

  这个例子,用在荷兰这边,就可以理解为,如果违背了传统和基本的法律文件,搞出大事来,只怕的确是推翻了执政官,但迎来的可能是护国公。

  而激进的共和派,要求武装民兵准备夺权的那些人,引用最多的,也是乌得勒支宪章中的法律条款,赋予的各种权利。

  所以,以乌得勒支宪章为基础的武装民兵,可以推翻乌得勒支宪章规定的执政官制度吗?

  如果不以乌得勒支宪章为基础,那么组织武装民兵的法理基础,从何而来?

  这是历史上荷兰的激进共和派一直没成事的原因之一,他们被自己的理论限制了。

  所谓书生造反,十年不成。

  他们讲道理,可执政却不讲道理。

  宁与友邦,不与家奴,等着他们弄好了道理起义的时候,奥兰治家族转手就请普鲁士进入荷兰,镇压爱国者。

  一直到93年风暴之后,激进共和派才找到了一条明路:此处没有理,爷投雅各宾。

  于是一声笨猪抬手指,公民这边走,带路法国人攻入海牙,从法国人的理论中找到了一条名正言顺的道理,完全不需要从乌得勒支宪章里寻章摘句证明合理了。

  所以在安东尼说他支持传统、担心荷兰出现克伦威尔之后,本廷克伯爵也就明白了安东尼的意思。

  至少,他不准备废除执政官制度。

  不废除执政官制度,和不支持现任执政官,不矛盾。

  站在奥兰治派的角度,最担心的,还是废除执政官制度。奥兰治家族起起落落、上上下下,只要执政官制度没有被废除,就始终还有机会。

  再不济,奥兰治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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