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八四章 新旧利益的冲突(五)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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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88章新旧利益的冲突(五)

  松江府尹当即介绍了一下松江府这种特殊的、其实完全是中农水平的假佃农,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里面,有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就是基层到底交了多少税。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只看律法,简直就是农民的天堂。三十税一,这税低的实在是叫全世界羡慕。

  然而,要是只看法规法令的话,这世界变成天堂也太过容易了。

  如果都是按规矩办事,不说正常的土地税,就是加上明末的三饷,也不多。

  这里不提地主收租的问题。

  只提收租之外的税赋徭役问题。

  大顺的土地税,就算加上人头税,其实也就两白银。很低。

  但是,一税轻、二税重、三税四税无底洞。这才是基层的现实。

  一亩地两银子的正税,一点都不多。

  可是,此时也有一些乡绅对此是有记载的。

  曰:每亩正税4分,又每分加平二分,则此一钱二分矣。国课应完,若亩只收一钱二分,尤可支也。

  然,官府每逢大役,则按亩加派。若每钱税加至半两,尤可支也。

  然,每岁加派十次、廿次、卅次,叠而加之,不可支也!

  凡遇过差,公馆、驿马、酒水、门包、长随、书吏、衙役、夫轿,皆出于是。而乡约贤者又借官私派,民岂能活?

  这就说的很明确了。

  应该缴纳四分银子的税,基层官府按照惯例,每分银子再多加二分,也就是一分变三分、一亩地的四分便一钱二分。

  这样的话,也就相对于十一税,也能活。包括潜规则的两倍的加税,依旧还能活。

  但是,遇到徭役、加派、差事,这加起来就没数了。

  好比去挖河,你不想去,那就交钱啊。交了钱,理论上官府雇人替你去;又好比有官员来了,走运河,得去拉绳或者准备别的,这也得抓人。不想去,就交钱。

  刨除掉地主地租这个根本性问题,基层官吏能把三十税一,干成二税一、甚至达到一点五税一的地步。明末甚至出现了撂荒跑路,大片土地没人敢种的情况。

  只看法令、朝廷的制度,感觉封建王朝真的是符合仁义之政的。

  可要看看基层、看看现实,只能说,能活二百年的王朝,都是命大的。

  原本,还有人头税,摊派的钱,可以摊派在人头税里。同样是一分银加杠杆,加到一钱,但这一分银一部分是土地税、一部分是人头税。

  现在,取消了人头税。就算加杠杆,也得有初始的钱数,这些钱就全加在土地上了。

  中上层,都有避税的办法。或者说,都不需要专门去避税:只按照国家规定的国税收,根本没几个钱。

  他们避的,还是国税之外的钱。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收一两的国税,底层要承担十两、甚至二十两。看似一年收个千八百万的地亩税入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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