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六四章 歪经已成(中)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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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理解了他的“生产力”的概念之后。

  再理解了他对国家这个保护生产力发展的工具的理解之后。

  也就很容易得出了李斯特经济学中“穷则关税保护、达则自由贸易”的道理。

  要注意的,是李斯特并不反对自由贸易。

  只是,由他对生产力的定义和理解、对国家作为一种抽象的生产力发展的必须工具的认知,就可以推出来他对自由贸易理论的态度。

  即:你英国是先发国家,欧洲的战乱使得资本大量流向英国,你英国的工业已经发展起来了,对他国呈现绝对的优势了。

  这时候,你英国就高喊着当初根本没被重视和启用的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

  你英国这不还是为了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吗?

  还有你,亚当·斯密,你拿出自由贸易理论的时候,英国的优势已经建立,那么你分明是个国家主义者,只不过你对国家有利的政策,是以普遍的、世界的、自由贸易为名目的。

  所以,彼时高喊着自由贸易的、已经建立了绝对优势的英国,根本不是普遍的、世界的、自由贸易的,而是以国家利益、或者说以维护本国的生产力发展的有理条件为核心的。

  故而,得出,作为后发国家的德国,要去其掩饰、取其内核。

  既然英国的政策出发点,是以国家利益为基石的,只不过先发优势下拿着“自由贸易”的大旗。

  那么,后发的德国,自然也要以国家利益为基石,但基于现实,是要拿“关税保护”的大旗的。

  所以说,李斯特绝对不在根源上,反对自由贸易。

  而是“穷则关税保护、达则自由贸易”。

  只不过,先发国家,或者一些优势国家,可以将对本国有利的东西,用世界的、自由的之类的东西包装而已。

  但本质上,就和英国的自由贸易一样,不过是为了“本国的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一种政策和说辞。

  这里的生产力,是李斯特定义下生产力,并不是老马政治经济学里的生产力概念。

  在这种定义下。

  需要一个强力的国家,来完成德意志关税同盟,以促进这种生产力的发展。

  这是德国。

  需要一个强力的国家的干涉,来完成工商业的发展,需要一份详细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包含铜、煤、木材、谷物、丝绸、钢铁、玻璃在内的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具体扶持方法包括津贴、奖励金、出口退税、提高关税等……

  这是美国的汉密尔顿。

  需要一个强力的国家,在已经达成了先发优势的条件下,以炮舰、军队、刺刀等,保护自由贸易、推行自由贸易。

  这是英国的自由贸易。

  等等、等等,其思路都是一脉相承的。

  在这里,李斯特定义下的“生产力”,更类似于具象的“工业化”。

  在这里,生产力,不只是包括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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