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二四章 迁徙路(六)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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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惊,亦或已经习以为常,都是社会意识。

  而社会意识,依托于物质存在。

  所以,这种震惊,道理很简单。

  因为物质存在方面,很简单的道理:

  其一:华北的生态已经崩了。

  其二:开垦了两三千年的土地以及土地私有制的全面普及早已经没有了村社公地。这里的公地指的是村社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等,过早地完成了土地的排他性产权、或者说过早地完成了“圈地运动”的产权归私问题,使得华北的自耕农只能接受秸秆作为燃料。

  英国的圈地运动,解决的就是比如这片小山坡、或者这片小草地,到底是你的、还是我的、亦或者是公地体系下的大家都可以来砍柴放牛的矛盾。

  这种“做饭烧什么”折射出的社会物质基础,甚至于,并非是华北一地的特色。

  历史上,华东苏北的棉种改良问题,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因为租佃制度和奇葩的分成制,使得佃户更愿意种植秸秆多的本地棉,因为苏南地区缺乏燃料,而这些本地棉的秸秆,还是能卖几个钱的,并且苏北棉田的奇葩分成制秸秆归农。

  物质决定意识,物质基础就是这样,那么自然就会生出了面对着用原木劈柴生活做饭而震惊的心态。

  当然这种物质条件,也并非全都是坏事。

  辩证地去看,这是大顺朝廷能够支持开发京西煤矿、徐州煤矿的一个原因,并且成为和井盐等配套进行了蒸汽机升级的契机。

  同时,也让这些移民在第一次耕种收获之前,就能感觉到这里的物产丰饶。最起码,实现了做饭烧柴的自由。

  这是个很了不起的成就,历史上,鲁西地区直到20世纪50年代,还有很多家庭经常断炊——并不只是没米下锅,甚至真的就是连点能冒烟烧火的东西都没有,有些村子因为盐碱化,已经人均到了一二亩地的地步,靠那点高粱杆是真扛不住。

  此时,物质层面的变化,带来了意识上的冲突。

  而这种冲突,除了单纯的物质基础之外,也包括一定的政策上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制造的社会意识层面的“移风易俗”。

  从大顺鲸海移民开始,刘钰就在移民村社的政策上,有意识地培养“公地”意识、村社小共同体意识。

  简单来说,就是除了耕地、私地之外,还有公地、需要每隔几年重分的草场等。

  一来是为了培养社会意识。分清楚什么是“我的”,什么是“我们的”,什么是“国家的”。全都是“我的”、“你的”,那么也就很难有“我们的”这种意识;而连“我们的”这种意识都无法建立,也就很难理解什么叫“国家的”。

  二来是为了重建基层组织力——组织力,需要权力的支撑。

  权力,意味着要有经济分配权,否则谁吊你?而经济分配权,就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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