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六八章 拼命是错的、挣钱是对的(七)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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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武力威慑并不是一件值得称赞的事。

  但现实就是这样的令人哭笑不得。

  之前在奥尔巴尼会议上,富兰克林痛斥“十三州各州议会和大多数人在观点上都是狭隘的,相互嫉妒,并怀疑任何中央税收当局”。

  讲了一通的道理,最终无可奈何。

  大顺这边,连道理都没讲,或者说还没来得及讲道理呢。

  只是派兵支持了一下法国,在南部袭击了两个种植园,最后在费城附近的荒地上展示了一下军事力量。

  于是之前那些让富兰克林头疼不已的困难,似乎一下子就解决了,很多人一下子就想通了。

  觉得还是组建一个十三州的共同议会、并且拥有征税权和军事力量比较好。

  大顺展示了军事力量后,就在军队的驻地附近,搭建了几座巨大的帐篷,作为和这些各州有头有脸人物的会谈地点。

  会议的第一天,就是在一个大家比较不扯犊子的氛围下进行的。

  说大家不扯犊子的原因,是因为北美这群人,没有上来就先扯一通《托尔德西里亚斯条约》,然后由此条约引申出了【国际法】——对任何非基督徒的土地,都遵循【发现即获得所有权】的原则。

  因为要是扯这个《国际法》的话,有点像是指着和尚骂秃子。

  大顺的百姓既不是基督徒,大顺也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所以按照这个《国际法》,那么大顺的土地都可以被作为基督教国家的殖民地。

  这就属于没事找事了。

  毕竟,《国际法》这玩意儿,和那些小的部落、毫无抵抗能力的国家,谈谈还行。

  和大顺这样的国家,谈《国际法》,大顺就不得不提出质疑了:我都没参加,算个屁的国际法?哪来的国际?

  再说了,要是从这个条约开始扯起来,引申出的那些东西,容易招致大顺这边军官的不满,觉得是侮辱:合着照你们这么说,大顺就该做殖民地?

  到时候,再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天子一怒,流血漂杵……直接把费城给烧了,那就不好了。

  所以呢,既然【发现即占有】的扯犊子的国际法不能谈,那么也就不需要辩经,便可以直接谈点正事了。

  有些事,只要不辩经,谈起来非常简单、轻松,以及大家不至于驴唇不对马嘴、鸡同鸭讲。

  毕竟,来这里参加会议的各州“精英”,其实按照大顺这边的道德观来看……都他妈是一群什么牛鬼蛇神?

  比如马里兰州的代表,马里兰州州长之子、上一次奥尔巴尼会议的主持者之一,本杰明·塔斯克。

  放在大顺,那也是被抓进监狱“锁在尿桶上”的人物。家族的主要致富业务,和老舍《茶馆》里的刘麻子差毬不多,拐卖人口、买卖妇女。

  比如纽约州的代表,威廉·约翰逊……一开始是天主教徒,他叔叔升任海军少将之后,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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