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三零章 修补者的绝望(中)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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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不够,生产似乎不足。

  这盐引,其实有点类似于“国债”、“债券”,只不过朝廷是用盐的销售权和利润来还,这也很正常,欧洲各国这时候发国债也是用税收什么的做抵押。

  只不过,兑付无力。

  这是开国时候的胎里病,中央财政不足,治不了。

  只能不断“借贷”、“超发纸币”,维系生计。

  加之藩王搞盐引、豪族权贵搞盐引、挂靠、入股、三百斤的引敢运三万斤等等等等……

  这个就非常好理解,虽然说明太祖当初说,任何人不得破坏盐政,否则杖一百。但。

  就不提后来皇帝带着藩王自己违反,胡乱分盐引之利,崩解国防动员体制。

  就说仿佛刘钰这样级别的官员,找个白手套去弄盐,手里拿着三百斤的引,装了三万斤,报上后台名号,当地官员还能真管呀?

  万历四十五年,一些商人手里的盐引,要兑付支取,可能都要排到他妈西历1644年了。

  前朝中央集权崩溃,管辖无力,民间的“商业氛围”,极为浓厚。

  投机、倒把、囤积、期货,那简直是玩出来花了。

  好比你是个负责销售运输盐的商人,你拿到了盐引,到了盐场,发现没盐。

  算算时间,哦,你想拿到盐啊,那等两年后吧。或者,你要着急,你在淮北取三分之一、去淮南取三分之一、去长芦取六分之一、去福建取六分之一。

  这时候你咋办?

  资本又不足,这两年根本等不起。去淮北淮南长芦福建走一圈,路费比盐引还贵。

  这时候,有垄断大资本找到你,说兄弟,你这盐引卖给我吧,我这有明天就能取盐的盐引。你这个盐引,60两银子卖我;我这个明天就能取盐的,150两卖你。别说两年,老子的资本,五年也周转的起。

  你说我这盐引值100两,你那盐引也值100两,我觉得我里外里亏了啊。

  垄断大资本告诉你,随便,自愿啊,不强求。你要愿意等呢,你就等呗,或者去福建取盐运到河南去卖嘛。可不是逼你,咱们公平买卖,契约交易,就像是佃户租地主的地一样公平,纯粹自愿。

  没办法,买吧、卖吧,难道还真等两年啊?

  这种情况,想解决,也很好解决。

  但就像是叙州府尹牛从昀说的那样,造反,是最高法理,是唯一可以全盘不承认之前所有契约,不管是明文契还是习惯契的最高法理。虽然他用错词了,单纯的造反并不能全盘否定之前的所有契约和法权基础,但意思到了。

  然而当时的大明朝廷想要解决,却是无解的。

  袁世振去了之后,怎么办?难道不承认这些盐引?他敢不认,明天就得死。

  他不是反贼,这也不是造反,这是朝廷还在的时候,是要讲规矩的。朝廷才是规矩的最大受益者,这些盐引还是要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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