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83章 遗产惹得祸_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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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为自己的子女着想。”

  在监控室的其他同事听了苗树的话后,都觉得这个女人还真的很不简单啊!不过苗树也很不错,连遗产继承的问题都了解。其中一位同事就解释道:“继承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才会有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的情况。而遗嘱和遗赠系被继承人在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所以被继承人可以自由处理自己的遗产,不受继承顺序和比例的约束。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遗产继承的比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而且未成年儿女继承的份额和成年的儿女继承的份额是一样的,但是因为对方是未成年所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办理继承事宜;未成年人有继承的权利,可以在继承开始后,获得应得的份额,其法定代理人不能代理其未成年子女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大家正讨论着就听到了苗树继续开口说道:“你说实话,你是不是有想过要连两个孩子一起杀害的,因为如果两孩子也一起死去的话,那么其他的孩子分到的遗产就会增加不是吗?所以两个孩子没有被杀是在你意料之外的,你根本就没有想到你找来杀害你前夫他们的杀手会放过两个孩子。如果就像你说的那样你很喜欢两个孩子,没有想过杀害他们的话,就会让人把两个孩子抱走,怎么会让两个这么小的孩子在现场目睹这一切呢?所以你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放过两个孩子。你早就策划好了一切,要他们全部都给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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