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7章 生命里最重要的男人_情书拉群发?谁教你这么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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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处的阶梯上,在顾寒的不远处,大概几米的位置,也有一个年龄相似的少年。

  穿着一条破烂的牛仔裤,头发盖过眼睛。手里抱着一把有些掉漆的泛黄吉他,在奋力的演唱,有几分忘我。

  “今天祇有殘留的軀殼。”

  “迎接光輝歲月。”

  “風雨中抱緊自由,”

  “一生中經過徨的掙扎。”

  “自信可改變未來,

  “問誰又能做到。”

  少年的粤语很有味道带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成熟还有一股莫名的沧桑感,尤其是在这个夜晚,有几分动人。简薇听他唱完走到顾寒身边,轻轻拍拍顾寒的肩膀。虽然不知道这个年纪的少年会有什么忧愁,但总归你每个年龄阶段都有不同的期许吧。

  “走吧,还有一百公里的路要走。”

  “简姐他在这卖唱也挺不容易的,我身上没带零钱,你能丢一百放进他的吉他盒子里吗?”

  简薇不加思索,从手包里掏出钱包,拿出好几张一百的,走到少年面前,蹲下身子把钱放进吉他包。

  “唱的很好。”

  出乎简薇意料的是,回应他的并不是一句感谢,少年拨过快要遮住眼睛的头发,带着几分疑惑。

  “你干嘛?大姐。”

  “老子又不是卖唱的,你放钱做什么?当我是乞丐啊。”

  少年说话的味道很冲,简薇本来又是暴脾气,站起身来一脚踢向其他盒子。“横什么?”

  “谁是你大姐啊,我好心还被当成驴肝肺了?”

  少年啧了一声,也站起身来,手里紧抓着自己的吉他。“你这娘们脑子有病是吧,我……”

  顾寒在远处笑着早就料想当时这样的局面,看着是比自己想的还要火爆了些。

  这个卖唱的少年不是别人,顾寒后生命里最重要的男人非他莫属。

  一个用生命诠释自由,有些愤青,却又无比有正义感的流浪歌手。

  “罗巡!”

  顾寒曾经设想过无数次,两个人在为这座城市的某一个地方遇见的场景。

  却还是无法控制的,在这个有些浪漫的夜晚,遇见了如此不浪漫的人。

  至于和罗巡的故事有太多太多了,两个人曾经住在一起,在都没有成名的日子,挤在一家只有十平米的出租屋。

  在南方开不起空调,两个人轮流给对方扇风。

  在年轻的时候无数次醉倒在酒吧里,总能看到有人从门口穿着破烂的。铆钉皮衣蹬着自己的黑色马丁靴的长发男人骂一句。

  “孙子!又踏马喝成这鸟样。”

  “走,哥们带你回家。”

  在罗巡演艺生涯的初期,这哥们最恨别人把钱放在自己的吉他包里,他说那么做感觉践踏了自己的灵魂,还践踏了自己最喜欢的音乐。

  顾寒总骂他矫情。

  就好比,你睡了一个女人,事后却要思考是你主动还是她主动,这重要吗?你生米都煮成熟饭了。

  罗巡觉得很重要,顾寒仔细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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