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却见叶锦熙已经迈开长腿与自己擦肩而过,重新向云城进发。
江御紧随其后,留给金世轩的,依旧是那抹若有若无看了却叫人万分火大的浅淡微笑。
黑着脸的金世轩站在原地,舒缓半天,脑子才清醒些,
狗师弟怎么知道我放水了?!
难道他在我身上放傀儡了?!
此时,天边已经鱼肚泛白,晨曦普照。
荒山野岭本就光秃秃的,草木稀疏,光线铺撒下来,便能驱赶阴霾与昏暗。
叶锦熙边走边看,发现满山头都是荒坟,
没有墓碑,如同乱葬岗,不少棺材都露在外面,像是被盗过墓,随意地掀翻在外,白骨散落一地。
啧啧,
是盗墓贼?
没看过笔记?
太不讲究了吧?!
就不怕蹦出几个旱魃?!
不过,
为何翠玉轩楼底古墓通到这里?
难道那些小倌和姑娘的鬼魂都从这找的?
叶锦熙心里嘀嘀咕咕,觉得在这找不到答案,就没再多想,
脚步加快,直奔云城。
等进了古朴的城门,街市已经热闹起来。
不少早餐摊摆在店肆外面,各色食物传来阵阵香气。不少早餐摊摆在店肆外面,各色食物传来阵阵香气。
叶锦熙向来对美食有很深的执念,一眼就瞄见馄饨摊,等反应过来,身子已经不由自主地飘了过去。
刚坐椅子上,左右护法便前脚跟后脚地坐于两侧。
“师兄,想吃什么?我请客!”金世轩讨好地说。
叶锦熙望过去,瞧见矜贵的修二代如此低声下气,不由地有些心软,顺势联想起原著里描述。
十六岁的金世轩初到悦澜山,性格飞扬跋扈,不可一世,谁也不放在眼里,自然也包括面前的师兄。
当然了,他也有骄纵矜傲的资本,
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却比任何世家子弟都努力,七岁就已筑基,成为远近闻名的修真神童,
后期又丝毫不懈怠,日夜在家钻研心法,加上金家将稀真的天材地宝不遗余力地供应上,
于是,十六岁便不负众望,达到同辈世家修真者难以企及的修为高度,
凭着背景雄厚,天资过人,初到悦澜山的金世轩当然鼻孔朝天,觉得谁都是辣鸡,不屑与之为伍。
这种想法持续整整半年,
却在一个月黑风高杀人夜,有了令他自己都意想不到的转变。
那晚云雾重重,林间诡异万分,
金世轩独自于后山修炼,正是关键突破点,忽然有神秘人偷袭,竟欲将一只恶蛊种在他身上。
察觉到危险,他本能躲避,却因此气息不稳差点走火入魔。
一路带伤逃进林宇深处,拨开云雾听见有流水声,就想跳入水中躲避,
不料一道光洁丝滑,半裸的美好胴体猝不及防地映入眼帘,
在月光的映衬下,那洁白无瑕的肌肤,似乎散发着令人无法抗拒的魅惑之力。。。。。。
再直白一点,
就是见色起意,
谁知道,后来咋又移情别恋了呢?
叶锦熙回忆自此也挺疑惑,抬头就朝人招了招手,“老板,再来一碗抄手。”
“辣子多放点。”
两名师弟同时望过来,眼中掩饰不住惊愕,
金世轩合不拢嘴,“师兄,已经第五碗了。”
江御眼眸暗了暗,“师兄,你嘴唇红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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