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49章 越狱的女囚_花欲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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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貌身材好,成了前台,张冬梅是清洁工。

  住在饭店为员工租住的集体宿舍里,她们住在三楼,十几平方米的屋里摆着两张床,而同事厨师陈振在隔壁宿舍。

  梁芳告诉张冬梅说,有几次,陈振趁张冬梅不在,因为宿舍是不隔开相通的,陈振过来跟梁芳开玩笑:“你长得好好看”,“我有点想你,让我摸摸你。”

  有一次,陈振动手摸梁芳的胸,梁芳把陈振推开跑出去,她和张冬梅说了后,张冬梅想着和梁芳搬出去租房子。

  两天后,两人还没找到房子,那晚张冬梅班,梁芳在床睡觉。

  黑暗,一个裸!体的男子挤到床,在她身乱蹭。梁芳发现是陈振后,拼命反抗,用手推陈振。陈振把梁芳的衣服撕开,一只手扼住梁芳的喉咙,身子压在梁芳身。

  按梁芳的讲述,陈振对她实施了强!奸行为。她当时拼命反抗,并大喊“救命,救命”。而在xx市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采信梁芳所称的强!奸行为,对陈振的行为定性为“性侵犯”,后来,xx院在对此判决做的情况说明称,仅能认定陈振对梁芳实施不法侵害,认定陈振强!奸梁芳的证据不足。

  因为案发三年后,梁芳才指证陈振强!奸,但陈振已经死亡,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相关物证如被害人的精斑予以证实。

  住在四楼的饭店员工董某、史某等人曾作为证人向法庭作证。但几名证人并没有作证听到梁芳喊“救命”的声音。他们陈述的事实是,从梁芳被xx后,张冬梅和陈振开始打斗后,才听到了三楼的喊声。但梁芳喊救命的声音,张冬梅听到了。据张冬梅自首后在警方的供述,当天零时左右,她返回宿舍,在屋子外面听到梁芳喊“救命、救命、不要、不要”,她冲进屋子,看到梁芳仰躺在床,陈振压在梁芳的身,梁芳还在反抗。陈振看到张冬梅进屋后,从床下来。

  张冬梅问梁芳:“是你自己愿意的,还是被强迫的?”

  梁芳一边哭一边回答“被强迫的。”

  张冬梅气愤当头,和陈振扭打在一起。

  梁芳是现场的唯一目击者,陈振先拿出菜刀,宿舍本身带有可以煮饭的地方。

  因为张冬梅个子矮小,又是一个女的,打不过陈振。捡起酱油瓶子砸陈振。陈振随手操起一把菜刀,朝张冬梅身挥。

  张冬梅拿酱油瓶子砸陈振的头部,刀从陈振手掉到地,张冬梅捡起刀,朝陈振身砍。“

  xx院的判决称,案发当晚12时许,住在四楼的员工董某被三楼的吵架声吵醒,听到楼下张冬梅喊着“太欺负人了”的话,后听到陈振呼喊救命,听到三楼有人从楼梯往下跑的声音。员工史某也作证称隐约听到陈振喊“你饶了我吧。”

  陈振后来被砍倒在地不能动,脖子被砍了一个很大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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