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孩子,你要回家吗?还是我们送你回去吧,这大晚上的,怕是你一个人会有危险。”
老人稍稍仰头看了看天色,微微蹙了蹙眉,对着时子瑗说道。
时子瑗听老人这么一说,眼眸看向那名叫‘晟子’的男子,叫‘晟子’的男子还不容时子瑗拒绝,就已经拍胸保证了。
“我记得你,你不是刚刚帮着我爸抢着花的女孩子嘛,这大晚上的,还是由我们送你回去好了。”
他这说着,老人已经站起了身,点了点头,打算将三轮车开启。
三轮车上剩余三分之一的空间,足够让时子瑗上去坐着,看着他们两人诚恳、憨厚的样子,时子瑗心里稍稍挣扎了一下,就坐了上去,报出了地址。
一路上时子瑗了解到,这老人姓周,叫他周爷爷就行,魁梧男子名叫周晟,一家子本来也是在农村的,在前几年到了县城开了一家饭店,原先是赚了不少,但是自今年来一直都处亏损的状态,所以才陷入了窘境。
时子瑗还打听到了这饭店里的情况,周氏饭店,里面的员工十多个人,老板就周晟他一个。
这些说的不算,时子瑗和他们道了别,说下一个星期在去他们那去看看,她要好好观察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家饭店濒临倒闭。
时子瑗从来没有那么想要时间赶快过,因为她知道那个周氏饭店应该是撑不久了,虽然她和周晟说过了要将饭店多留一些时日,但是难保周晟会把那个饭店卖给别人,然后回乡过日子,这周氏饭店地处十字路口,热闹非凡,人口众多,这算是黄金地段了,即使是留下房子也是好的。
一个星期终于过去了,时子瑗本来就约好了凌霄来县城,这次凌霄来,她不仅要让山上有东西种,而且还要让凌霄买下这个周氏饭店。
时子瑗和凌霄两人品尝了周晟做的菜后,完全肯定了自己要开饭店的想法,要不是老爸一直要看着皖金矿,时子瑗其实早就有意让时开民开饭店了。
时子瑗不着痕迹的朝凌霄点了点头,一切事情在她来之前就已经和凌霄说过了,凌霄当然意会。
在时子瑗还未满成年,时子瑗所要做的事情,其实都要凌霄的身份来做,而凌霄也早就看透了时子瑗的做事方法和聪明程度,对时子瑗很佩服。
“周老板,听说你有意要卖这家饭店,我打算买下。”
凌霄正经的放下了筷子,才二十出头的男孩,他的神情却让人没法把他当做一个普通人来看,这不属于他这年龄的成熟和睿智的眼神一一显现在了周晟的眼里。
“周叔叔,这个是我的表哥,他一直都想要做关于这饭店的经营,上次你和我说要卖饭店,我和表哥一提,他就答应来看看,现在看来,表哥是打算买了。”
时子瑗看出了周晟眼里的愕然,这一个星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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