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七章:侵犯?「第三更」_重生之我来当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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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一千万!虽然说夏森现在的公司体量慢慢大起来了,收入慢慢多起来了,对于他们来讲这依旧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而且这种诉讼如果失败,不单纯是从金钱上的损失,还有名誉上的损失!

  “人生中第一次接到起诉状,竟然是被一家没听说过的公司,告侵犯,要求赔偿一千万。”郑方忍不住拍了拍夏森的肩膀,口吻莫名,“咱的人生真是精彩啊。”

  夏森:“……请说名誉侵犯。”

  “名誉侵犯,名誉侵犯…名誉侵犯…”程宇然反复念叨着这四个字,皱起了眉头,“这个词代表什么含义呢?”

  “咱们论坛发表了什么不当的言论?”郑方皱起了眉头,猜测道。

  “这不可能。”夏森说道,“咱们论坛里没有这种内容,当初建立论坛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这些开发商带流量。即便是咱们跟着家开发商现在没有合作,未来也有可能会有合作啊。怎么可能去坑他们呢?”

  “有没有可能运营人员出错啊?”郑方皱起了眉头,“发错了内容什么的。”

  “论坛需要有人盯着,我是从潮阳门户那边的抽掉了两个编辑专门运营的。他们之前都受过比较系统的培训,很专业,工作没出过什么岔子,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夏森说道,“咱们论坛的调性是专业的,发的都是以技术实践和问题解答这种风格,里面的帖子你们也都看到了。”

  “可是为什么呢…”程宇然也陷入了沉思。

  这张诉状来的时机太奇怪,内容太无厘头,一时间让人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才好。

  沉默了半晌。

  “X的!”郑方终于忍不住,一脚踹在了桌子腿上,“远江地产这帮货,想告咱们,也要告诉咱们起诉理由是什么吧?”

  “是啊,事实和理由就模棱两可的一句话,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程宇然不忿的接道,“而且就这么一张起诉状不够吧,他们不得提交证据吗?”

  “我对法律流程不太了解。”夏森慢慢的说道,“起诉状貌似证据是可以当堂补充的?一般情况下原告的重要证据都不会在起诉的时候提交,免得让被告有所防范。”

  “去特么的被告。听着这句话我就心烦。”郑方长出了一口气,怒道,“咱们双方无冤无仇,有什么事儿说清楚不好么,为什么上来就起诉,弄的死去活来的!”

  “可能是他们也没有处理和我们这类公司之间纠纷的经验吧,不一定就要死去活来,就算上了法庭也还有调解这一说呢,说不定还有转圜余地。”程宇然劝道。“咱们请个律师咨询一下吧?”

  “嗯,律师是要请的,咱们有必要咨询一下相关的问题和流程,至少不要掉坑。”夏森慢慢的说道。

  “我现在就去!”郑方怒道,“咱们公司未来也得成立一个法务部,不能让人家有法务部的随意过来欺负!”

  “先别急着请律师,从起诉到开庭还有挺长一段时间呢。”夏森说道,“先去找那个远江地产了解下情况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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